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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黑龙江齐齐哈尔事业单位招聘125名“名校优生”公告

来源: 黑龙江公务员网

2016黑龙江齐齐哈尔事业单位招聘125名“名校优生”公告

 
  一、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协议、办理关系等程序进行。
 
  招聘工作在齐齐哈尔市委引进“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齐齐哈尔市委“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二、招聘数量
 
  计划引进44名“名校优生”进入市直及局属事业单位,81名“名校优生”进入各县(市)区事业单位,具体岗位名称及专业要求详见《2016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报考市直及局属事业单位人员需是国家“985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要求本科及研究生均就读于同等层次的学校,并取得学士学位。
 
  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人员需是国家“211工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条件可放宽为在本科和研究生有一个阶段就读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并取得学士学位。
 
  以上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暑期毕业,不含预科生、“三表生”、艺体特招生(报考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群众艺术馆等特殊需要岗位除外)和从高职高专考入等学生。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服从组织分配,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专业知识扎实,学习成绩良好,所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5、专业类别等其它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6、校、院(系)学生会等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人员优先。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截止报名结束时已被国家行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2、曾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处理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其他不适宜聘用的人员。
 
  四、报名和录用
 
  (一)网上报名。报名人员于2016年4月28日至5月12日期间登录“齐齐哈尔先锋网”(http://www.hcdjw.gov.cn/),下载填写《2016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2016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名人员名册》(附件3)和《与考生相关人员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4)各一份。报名邮箱、联系人、咨询电话具体情况见《2016年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报名联系方式一览表》(附件5)。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如实填写、提交本人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以及校级以上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报名人员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须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的,或有隐瞒情况、信息不实及其他欺骗组织行为的,任何阶段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资格初审。市直及局属事业单位岗位和县(市)区事业单位岗位资格初审分别由市委引进“名校优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审查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是否符合资格条件。经审查合格的予以告知;对审查不合格的及时通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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