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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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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精神,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合管理局实际,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9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19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45周岁以下(1970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5、报考中心医院(机关医院)要求具备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与招聘专业一致;
 
  6、身体健康。
 
  (二)应聘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的其它条件。
 
  (详见牡丹江管理局201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党校1名;老干部活动中心1名;卫生监督所1名;城镇规划局2名;直属审计科1名;水政监察大队1名;水利工程管理分站1名;兴凯湖灌区管理站1名;农产品安全监测站1名;中心医院(机关医院)5名。共计招聘15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公开报名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在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发布,管理局人社局通过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具体组织实施报名工作。应聘人员填报《2015年上半年牡丹江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只填报一个志愿。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在职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介绍信(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同意申报意见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9日8时至8月27日17时。
 
  报名地点:管理局人才市场(密山市裴德镇)。
 
  联系方式:0467-5062276(办公室)曲芳 15331837456、王莎13091584500。(节假日可手机联系)
 
  外地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将本人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扫描成文件发送邮箱mdjzpsydw@163.com,并随时关注邮箱回复及招聘相关事宜通知,凡因个人不及时查看等原因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面试前携带原件进行资格确认。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时间及公示情况请考生关注农垦牡丹江管理局信息港网站(http://www.mdjnk.com)招聘相关事宜通知及人社局电话通知。
 
  (二) 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
 
  2、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理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报总局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笔试试卷卷面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按70%折合总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取消面试资格。
 
  (四) 面试
 
  笔试合格者按招聘岗位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按30%折合总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拟聘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 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及格考生中递补。
 
  (六)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及格考生中递补。
 
  (七) 聘用
 
  拟聘人员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12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五、相关要求
 
  (一)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二)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工作调动。
 
  (三)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牡丹江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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