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对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未达到5:1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取消或合并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感谢您对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8-03-11 22:41
2018-03-11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