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对报考同一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未达到5:1比例的,原则上缩减、取消或合并该职位的录用计划。特殊情况,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报考职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感谢你对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2016-04-14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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