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哈尔滨市道外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24年哈尔滨市道外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道外区纪委监委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道外区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计划选调公务员10名。
二、选调对象
道外区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现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需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6.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立案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干部。
6.历次选调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如有调入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监察官法》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同级党委管理及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和联络员不得报考。
四、选调程序
(一)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与区纪委监委共同组织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6日至7日,每天9:30-11:30;13:30-16: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道外区执纪审查服务中心(道外区新马路100号)。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A4纸张纸质材料):
(1)《2024年道外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到1张纸上,并加盖干部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1张纸上);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均在“学信网”下载打印);
(5)近期二寸免冠蓝色背景照片4张(含电子版照片);
(6)《公务员登记表》、报名时所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党关系所在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
(8)《2024年道外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报考人员需在承诺书签名及按手印。
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手机畅通,因电话不通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考生及所在单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试
通过审核人数与选调人数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如未达到规定比例要求,由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综合研判后统一调整。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功底、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思路水平。笔试不指定出题范围、参考书目和培训机构。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笔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职位名额3:1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如按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情况,则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道外区政府网公示。若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由区委组织部和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综合研判后调整。面试具体时间和形式由选调单位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度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通知为准。参加面试人选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选调资格。面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
(三)考察与体检
1.考察
(1)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选调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的拟录取人选,同时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并通知考生成绩。
(2)由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开展考察工作,考察时同步进行审档工作。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过程中,考察对象存在与选调条件不符情形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并补充考察。
2.体检
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集体讨论决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入体检名单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道外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影响任用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试用3个月。试用期内,拟任职人员人事工资关系在原工作单位。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科级领导职务按《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任职为相应职级公务员;试用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
五、咨询与监督
其他未尽事宜由道外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本公告由道外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451-88994784(道外区委组织部)
0451-88981968(道外区纪委监委)
中共哈尔滨市道外区委组织部
2024年6月4日
文章来源: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政府
http://www.hrbdw.gov.cn/hrbdw/c110494/202406/c01_99198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