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绥才回流”计划公告(30人)
2022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绥才回流”计划30人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工作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引进在外工作绥棱籍人才,为家乡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通过参加公务员招考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正式录(聘)用,在绥棱县以外其他地区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不含中省直单位)副科级及以下在编在岗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回绥棱县工作:
1.绥棱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为绥棱县)人员;
2.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常住户口在绥棱县或常住户口不在绥棱县但是在绥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岗位计划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7日-5月22日
2.岗位计划:引进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绥棱县2022年“绥才回流”岗位计划表》,岗位计划将根据报名情况适时调整。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5月17日以后出生)。教师岗位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医护岗位需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
3.进入行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具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且已登记备案。
4.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内考核)。
5.具备拟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所在单位或相关部门不同意调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正在调查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纪律审查的;试用期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在原单位工作业绩不突出,群众认可度低,口碑较差的;其他不符合引进条件的。
以上资格条件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截止时间。
四、引进原则
1.对等安置。坚持县乡分级分层管理,按照专业、岗位相同相近进行安置,各项待遇落实按照绥棱县现行政策执行。
2.总量控制。根据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岗位需求等情况,合理确定岗位计划。
3.事业导向。聚焦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重点引进绥棱县发展急需紧缺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五、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由绥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个人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开展,考生需将以下报名材料压缩为以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命名的文件包,发送到指定邮箱slxrcb@163.com。
①绥棱籍人员提供本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非绥棱籍人员提供其父母、配偶或配偶的父母绥棱籍户口本首页+本人页或在绥棱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编在岗证明及关系证明;②第二代身份证;③毕业证书;④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绥棱县2022年“绥才回流”计划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和手写签字的扫描件;⑥《绥棱县2022年“绥才回流”计划同意报考证明》手写签字盖章的扫描件;⑦加盖编制部门公章的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下载打印的人员信息表或编制部门出具的其他在编证明材料。⑧《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⑨报名教师岗位、医护岗位的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报名上传的材料均须为扫描件jpg格式。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要对个人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者联系方式不准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成立审查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对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取消引进资格。
3.确定初步人选。采取面试的方式,按照面试成绩确定岗位初步人选。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绥棱发布”公众号上发布。
4.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的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绥棱发布”公众号上发布。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同时要对考察对象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对其资格进行再次确认。在体检考察环节,报名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的岗位,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顺次递补。
6.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绥棱发布”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引进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7.会议确定岗位。通过以上环节的拟引进人员,一般按照“身份不变、平行对口”的原则安排岗位,由县委组织部统一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引进人员及引进人员工作岗位。
8.办理手续。引进人员名单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等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六、有关要求
1.报名登记后,工作人员会审核相关资格,请申请人及时关注审核情况,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2.引进过程中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不能按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棱县委组织部、绥棱县委编办、绥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绥棱县委组织部 0455-4628529
绥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55-4656507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wWLUqsRTKaN-FFcX_phznw
附件1:绥棱县2022年“绥才回流”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绥棱县2022年“绥才回流”计划同意报考证明.docx
附件3:绥棱县2022年“绥才回流”计划报名及资格审核登记表.docx
附件4: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5: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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