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黑龙江双鸭山市传染病医院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公告
2022黑龙江双鸭山市传染病医院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公告
1、双鸭山市传染病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人员方案
双鸭山市传染病医院始建于1965年,是一所承担着全市传染病预防、医疗工作为一体的专科医院。医院于2020年1月21日搬迁至新址,占地面积15600平方米,门诊及住院部建筑面积11039平方米,共6层,1-2层为门诊及功能科室、3-6楼为住院部,共有76间病房,150张床位。设有结核病科、传染科、皮肤性病科、中医科、预防保健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科室。
疫情期间,我院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市级定点收治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成并投入使用,配置GE 64排128层Revolution Ace CT、菲利普彩色超声、进口东芝120FR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提取仪、PCR扩增仪等。
医院先后与国内多个医院建立了医疗协作关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加强医院内涵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市人民身体健康提供了坚实保障。
一、指导思想及组织机构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组织机构。成立双鸭山市传染病医院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传染病医院办公室。
二、招聘岗位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
临床、医技和行政3个类别岗位,44名人员(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学历要求:临床、医技专业岗位为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详见附件1)。
2.要求所报招聘医疗岗位和专业必须一致。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身体良好、健康无残疾。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22日。地点:市传染病医院(市第三医院)办公室,联系人:王丽娜 电话:0469-2683735、18645165077。
2、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市传染病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核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人员需携带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名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打印或用黑色碳素笔填写)。
3.其他: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二)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双鸭山市传染病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编制备案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的比例,如达不到这一比例,根据实际需要,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三)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上下午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不设考试合格线。
2.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试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专业技术能力以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合格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以下待遇:
(一)医院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且能独立工作的按岗位同工同酬。
(三)其他岗位试用期满聘用后执行院内的薪酬工资。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二)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聘用合同。
(三)最终解释权交由市传染病医院编制备案制领导小组。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luOW8WQK0Pxgw8wcgLG_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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