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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发布:2021-11-25 10:49:2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黑龙江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其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规及政策要占一定比例)、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黑龙江事业单位课程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黑龙江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6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市投资服务和公共信用中心拟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补充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面向绥化市所属县(市、区)公开选调副科级(不含副科级)以下有相应工作经历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或公务员编制)6人,其中:绥化市政务大数据中心4人,绥化市投资服务和公共信用中心2人。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报考人员需在编在岗,具有干部身份,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统招大专及以上),具有从事计算机应用、文字综合等工作经验,并有较好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新录用试用期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情形的。

  三、选调方式及录取原则

  (一)选调方式。采取考试的方式择优选调。

  (二)录取原则。在选调限额内,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的,由推荐单位向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直接报送人选;个人报名的,须经本单位同意,由本人亲自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日—12月3日。

  2.报名地点: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机关党总支509室(绥化市北林区康庄北路99号),电话:0455-7872011。

  3.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提供在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2)填写《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编制证明》原件(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就业报到证》复印件,由档案管理部门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4)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出具的廉政鉴定;

  (5)2寸照片4张(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照片名称为“姓名—单位”)。

  (二)资格审查

  由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共同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由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其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法规及政策要占一定比例)、公文写作、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进入面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录取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面试录取比例要求,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并将名单和考试成绩公开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若笔试成绩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考生本人选择具体事业单位。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拟录取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后出现空缺的,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任职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防疫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选调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进行调整,如有特殊变化,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选调人员。

  附件:《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1年11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www.suihua.gov.cn/pages/website/content.html?permission_id=46&id=3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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