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择优调入公告
2021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择优调入4人公告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人员结构,结合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及《市直单位择优调入工作人员方案》有关规定,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拟开展择优调入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组织对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和质量监测,拟订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政策措施,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监督管理教师培训、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指导全市中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二、择优范围
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上级机关(单位)设在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行政区划内的垂直管理单位或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聘任制公务员,不在本次择优调入范围内。
三、调入数量与职位
根据编制和职数空缺情况,市教育局拟择优调入工作人员4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2021年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择优调入职位计划表》。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基本条件,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4、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有组织工作或文字综合或行政执法任一经历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
6、具有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有调入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与市教育局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者,以及调入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者,不得参加本次择优调入工作。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单位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可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或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自愿报名,也可由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或组织部门征求本人意见后推荐报名。报名者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或组织部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推荐报名。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或推荐单位将报名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jyjxd2021@163.com。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11月23日。报名者须在上传材料当天与市教育局办公室进行电话确认。报名咨询及确认电话:6160096、6160089。
3、报名者所需提供的材料:
(1)2021年齐齐哈尔市教育局择优调入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的扫描件。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扫描件(在“学信网”下载,须在有效期内)。
(4)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职级)、《公务员登记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的扫描件;
(5)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6)符合年龄放宽的报名者须提供相应工作经历佐证。
六、资格审核
(一)市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竞争择优环节,资格审核结果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向报名者反馈。
(二)资格审核将贯穿择优调入工作全过程,发现与调入条件情形不符的,将随时取消其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者在本单位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调入程序,不再作为调入人选。
七、竞争择优
(一)竞争择优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原则上同一职位计划调入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方可进行竞争择优。特殊情况,经市教育局申请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对竞争择优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竞争择优根据报名人数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或其中一种方式进行。竞争择优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1、如报名人数较多,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竞争择优。
笔试为闭卷考试,重点测查报名者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及习近平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测评对教育工作及有关政策的认知和理解、文字综合能力等机关工作必备或调入职位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调入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范围。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名者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以及与拟任职位的匹配度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当场进行评分,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调入。
2、如人数较少,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竞争择优。
(三)竞争择优结束后,市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实际参加竞争择优的报名者进行排序评价。
八、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对象根据竞争择优排序评价结果确定。考察人数与计划调入人数的比例不高于2:1。
(二)选派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
(四)考察对象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体检)人选自愿放弃调入资格的,须在考察(体检)前或考察(体检)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九、确定拟调入人员及公示
市教育局党组根据考察与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并在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择优调入资格。
十、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人选调入后,按调入职位明确的职级层次兑现调入后的有关待遇。
十一、纪律监督
(一)资格审核贯穿择优调入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中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均取消其参加后续环节资格或调入资格。其中存在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或材料、恶意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一经查实,记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诚信档案,不得参加齐齐哈尔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的遴选、选调或择优调入工作,并由有关单位向报名者所在单位或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反馈。
(二)择优调入单位有关人员失职渎职、徇私舞弊、违反既定程序或组织纪律等违纪违规问题,由齐齐哈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受理并核查,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452-6160003。
十二、注意事项
(一)本次择优调入工作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择优调入工作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报名者在各环节工作中如发生身体不适或可能涉及疫情方面的特殊问题,应主动向市教育局进行事前申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三)报名者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证件材料和信息详细、真实、准确,如有虚假,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报名者需随时关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保持通讯畅通。如因号码变动、停机、关机导致失联等个人原因错过择优调入任何环节的,后果自负。
(五)报名者必须遵守择优调入的有关要求,服从安排。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齐齐哈尔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2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p5SogC8tG_btSuyGNPMUN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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