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黑龙江牡丹江海林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1黑龙江牡丹江海林市消防救援大队招聘专职消防员8人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增强消防救援能力,保障海林市雪乡风景区安全稳定,经市政府同意,海林市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人数
在海林市范围内,招聘专职消防员8名,其中:招聘一线执勤岗位专职消防员4名(限男性),招聘专职驾驶员4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二)专职消防员年龄要求为18-30周岁(2003年11月至1991年11月出生),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职驾驶员年龄要求为25-45周岁(1996年11月至1976年11月出生),持B2类及以上驾驶证两年及以上。
(三)优先录取条件
1、具有消防救援从业经历1年及以上的加3分。
2、退役士兵,且服役期间表现良好,各项军事素质过硬的加3分。
3、户籍为长汀镇、大海林林业局、海林农场的加3分。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招聘的专职消防队员由海林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具体工作时间同在职消防员一致。
工作地点在海林市雪乡风景区消防救援站。
四、相关工作待遇
专职消防员月工资标准为2629元,专职驾驶员月工资标准为3000元。
伙食标准每人每天35元;被装每两年发放一次,标准为每人1900元;养老、医疗、失业及工伤保险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海林市政府网站(http://www.hail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11月22日至26日,在百度网盘下载《海林市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表》并认真填写相关信息。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T_YOcbLBGOeS4RtukWI1A, 提取码:hldd。将填写完毕的报名表发送至290456105@qq.com邮箱。
(三)资格审核
招聘方将逐一对报名的应聘者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现场资格复审。初审不合格的不能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的《报名表》1份,个人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4张(照片后面写应聘者姓名),其中一张粘贴到报名表上;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B2类及以上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或部队服役人员携带相应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考试安排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体能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体能技能测试和面试各100分。考试总成绩=体能技能测试成绩+加分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
1、体能技能测试
专职消防员科目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专职驾驶员科目为:道路通行、倒库、侧方位停车、定点停车、坡路起车。
体能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8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按照应聘者体能测试和加分成绩之和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排名,以实际招聘人数和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应聘同一岗位的如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政审人选;如体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确定政审人选;如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政审阶段。
(五)政审和体检
1、组织政审
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采取实地考察、社区或单位证明、查档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解。
2、组织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消防员职业鉴定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经考核或体检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照上述程序办法,依据本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解聘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合格者择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1、岗前培训:上岗前由海林市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为期30天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2、签订合同:经过岗前封闭培训后,合格人员由海林市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到期后按照本人申请、日常表现、工作需要及日常考核成绩,进行续约,试用期为2个月(不含集中培训时间),试用期内发放基本工资,消防员2103元、驾驶员2400元。
3、人员解聘。招聘的专职消防员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每季度要进行体能考核和绩效考评,全年两个季度体能考核或绩效考评未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林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46793930
海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11月9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lin.gov.cn/article/5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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