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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招考社保和司法行政警务辅助公益岗位公告

发布:2021-11-08 13:34:2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招考社保和司法行政警务辅助公益岗位公告已公布,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上午9时至2021年11月22日下午16时。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黑龙江绥化市望奎县招考社保和司法行政警务辅助公益岗位42人公告

  为解决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和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力量不足问题,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能力,更好服务全县人民群众,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益岗位42名,充实到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和乡镇司法所当中。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考方式,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考计划及岗位职责

  此次计划公开招考公益岗位42名,其中,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30名,乡镇司法行政警务辅助公益岗位12名。

  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公益岗位人员,主要负责社保中心业务经办工作;乡镇司法行政警务辅助公益岗位人员,工作单位在乡镇司法所,主要职责为:在司法行政干警的指挥下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文书送达、协助乡镇司法所行政干警维持本所正常工作秩序、安全及其他辅助工作。

  三、招考条件

  (一)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品德优良,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拥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服从组织管理,自愿从事社保和司法工作。

  (二)身体健康,五官和体形端正,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报考司法行政警务辅助公益岗位人员及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史。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5日及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乡镇司法行政警务辅助公益岗位年龄不低于21周岁(2000年11月5日之前出生)。

  (四)报考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公益岗位,须具有望奎县户籍。报考乡镇司法行政警务辅助公益岗位,在所报考乡镇司法所辖区常住人口中招录,须具有望奎县户籍,本人或其父母在所报考乡镇内有可居住的住房,且具有相应房照,望奎镇、先锋镇、灵山乡司法所报考人员居住地除工作地点乡镇外放宽至县内四个街道办事处。如有户籍变动自发布公告之日后无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尚未解除的;有吸毒史的;被开除军籍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道德败坏,有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3.合同期内公益岗位人员,合同期满的曾经公益岗位人员。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在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工商登记的经营人员。

  6.在近三年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

  7.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考公告在望奎县政务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5日。

  (二)报名

  1.本次公开招考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6上午9时至2021年11月22日下午16时。考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资料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

  2.报名网站:https://wk2021sbsf.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3.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它岗位。

  4.考生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须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报名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照片。

  5.报名需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乡镇司法所行政警务辅助公岗人员,必须上传本人或其父母在所报考乡镇可正常居住的房屋房照;房照姓名是父母的,需上传房主本人的户口页;本人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的,由相关派出所、乡镇或村级组织出具的关系证明。

  6.网上报名上传的相片、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均须为JPG格式,单张照片文件大小在1M字节以内,且须画质清晰。

  7.网上报名时,考生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考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信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入职资格。

  8.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9.政策咨询电话:0455-6487341、0455-6875016(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10.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公告》或《通知》方式发布,考生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11.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面试不收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等相关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截止2021年11月22日17时,未按期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和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缴费成功的考生算报名成功。报名结束后,招考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比例。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招考计划。对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在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改报,但只有一次改报机会。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事政治、写作。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2)面试

  (2-1)面试现场资格确认

  根据招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拟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入闱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调整招考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现场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以下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及一套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现场资格确认:本人《报名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本人房照(房照姓名是父母的,还需携带房主本人的户口;本人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的,相关派出所、乡镇或村级组织出具的关系证明)等相关资料。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报名网站通知为准。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望奎政务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资格审查及公示期间,凡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经现场资格确认合格后依次递补。

  (2-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言语表达、判断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现场公布成绩。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

  (五)体检

  根据各岗位考试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费用由考生承担。招考人员没有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数未达到计划招考人数的,将依据面试后相应岗位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于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申请一次复查,复查费用自理,复查后仍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心理、诚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核不合格的,将在对应岗位人员中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经体检合格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录取人员

  经资格审查、体检合格、考核合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人员。

  在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录取人员环节,因考生原因不合格或弃权,将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若本岗位没有可递补人员时,经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地域接近、考生同意调剂的岗位中进行递补。

  (八)公示

  对考试总成绩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确定的拟录取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有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入职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应入职手续。入职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内原则不允许调转工作单位;不合格的予以辞退。入职人员应接受并服从工作单位的工作安排,按要求完成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工作待遇

  本次招考的人员按公益性岗位管理,待遇按公益性岗位标准执行。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要求,在参加考试、现场资格确认前3天内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需自行进行核酸检测,并向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经卫健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参加。

  (二)考生在进入考场、资格确认现场前,须接受“行程码”“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行程码”无风险地区、“龙江健康码”绿码、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场地。考生进出考场和资格确认现场,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根据国家和省市县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将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适时调整有关工作流程或工作进程。

  七、其他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考生要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望奎县人社局沟通(联系电话:0455-6487341、0455-6875016),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考生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本公告由望奎县2021年公开招考社保和司法行政警务辅助公益岗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点击下载>>>

  望奎县公开招考社保和司法行政警务辅助公益岗位招考计划表

  望奎县2021年公开招考社保和司法行政

  警务辅助公益岗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5日

  文章来源:http://www.hlwangkui.gov.cn/gsgg/11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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