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绥化市青冈县招聘辅警公告(40人)
2020黑龙江绥化市青冈县招聘辅警公告已公布,黑龙江绥化市青冈县招聘辅警40人,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1日。更多招考可以关注黑龙江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ljgwyorg,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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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绥化市青冈县招聘辅警公告
为切实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40名男性辅警,分配到公安局基层所队。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有高度的责任感,服从公安局的管理和安排。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至2002年11月30日前出生)。
4、身体健康,形体端正。身高在170厘米以上,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重度扁平足。
5、退役士兵学历不作要求,其他报考人员要求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青冈县户籍(户籍转入时间截止到2020年11月29日)。
(二)符合条件的公安院校公安类专业毕业生,经资格审查、体检、政审合格的,可直接聘用为辅警。聘用后岗位名额设置相应减少。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在部队拒服兵役或被开除军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
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担任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公告发布
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gnet.gov.cn/)“通知公告”栏 、青冈县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8日。
四、招聘方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2020年12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一楼人社局人力资源窗口。
3、报名要求:只接待现场报名。报名时毕业生提供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4张,以及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由本次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毕业生学历、退役士兵身份、年龄等方面进行审查。
2、身体条件审查和测试。对报名者身高、视力、身体条件等方面进行测试,合格者进行笔试。
所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这一比例,根据实际需要,经青冈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加分政策
公安烈士、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总成绩加5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不重复加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电话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70%,主要测试时事政治和公安专业知识,笔试不设定60分合格线,不发放学习资料。考试中作弊的直接取消招聘资格。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经青冈县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由青冈县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测试逻辑思维能力、处理和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不参加面试的取消招聘资格。
3、总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
(五)体能测试
测试立定跳远和1000米长跑,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体能测试所缺名额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政审
对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由人社局和公安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进入政审环节后由公安局负责直接对考生进行政审。如体检或政审出现不合格的,所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通过考试考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参加岗前培训。
(八)聘用
由公安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就业合同,合同期为一年(含试用期二个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
五、待遇保障
1、月工资为1700元(含“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三险一金”单位应缴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0455---3230983
青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www.qgnet.gov.cn/pages/5fc4a61c87e7ab6106225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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