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黑河市直优选“百名研究生”公告(120人)
2020黑龙江黑河市直优选“百名研究生”公告已公布,黑龙江黑河市直优选“百名研究生”120人,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9:00至9月13日17: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黑龙江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ljgwyorg,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了解更多招聘信息
2020黑龙江黑河市直优选“百名研究生”公告
经黑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实施“边城英才”首批优选“百名研究生”工作,面向社会引进一批高层次青年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优选计划
市直52家单位94个岗位优选全日制研究生120名。具体优选岗位、条件等详见《黑河市直2020年优选“百名研究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优选范围
面向社会优选符合资格条件人员。不含黑河市直和所属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两地分居除外)。
三、优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限年龄;
(三)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五)“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中共党员、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
(六)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处分处理的人员或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3.被开除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4.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不得报考。
四、优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9:00至9月1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本次优选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登录黑河先锋网(http://hhxf.hhdjw.gov.cn/Home/Index)进行报名。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伪造或提交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并视情形追究相关责任。
3.报名人员需密切关注“黑河先锋网”上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任何工作环节的,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此次优选“百名研究生”工作不设笔试环节,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工作与面试同步进行,届时考生需按照面试公告要求出具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沟通协调、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控制等方面能力素质。教育、医疗卫生系统,市委党校、市艺术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适当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满分100分,7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低于70分者不予引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调剂
面试结束后,对无人报考或面试合格人员不足优选计划的岗位进行调剂,调剂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调剂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结合个人意愿进行。
(四)体检
面试、调剂结束后,按优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缺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递补或调剂。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的,不作为优选引进人选。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引进资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引进人选,在黑河先锋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签订引进协议,办理聘用手续。发现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本次引进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相关待遇
1.原已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引进后不受单位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数额限制,可聘任原等级专业技术职务。
2.优选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补贴。分两次发放,在黑河工作满3年发放40%,工作满5年发放另外60%。
3.提供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因人才公寓房源不足在黑河租房的,连续三年给予租房补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元/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元/月。签订五年合同且在黑河首次购房的,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服务期不满五年离开黑河的,退回购房补贴)。
4.纳入全市“青年人才储备库”管理;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经推荐优先纳入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培养。
5.配偶、子女及父母等户籍关系可与本人一并迁入。
六、其它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优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资格。
2.报名人员请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帐号,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公告相关内容由黑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6-8223657
技术咨询电话:13354508059
黑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可添加二维码
微信公众号 : hljgwyorg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