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试通知
2020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试通知已公布。更多招考可以关注黑龙江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ljgwyorg,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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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大庆市红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考试通知
根据2020年大庆市红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总体安排,现将有关考试工作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请于8月21日前对参加考试及现场资格审核情况进行电话确认,电话:0459-2799288,0459-6788311。
二、现场审核
参加考试人员应于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08:30至17:00到大庆市红岗区政府综合楼三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现场缴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
(一)资格复审
需要提交材料:
1.《红岗区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并由本人签字;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
5.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其他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驻大庆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户口本,其他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黑龙江省户籍户口本,往届普通高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提供红岗区户籍户口本);
6.其他业绩证明材料。
(二)现场缴费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收取考试费用文件内容,参加考试人员应缴纳笔试考试费90元。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合格并缴纳考试费用后,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参加考试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入场前应进行“扫码测温”,携带证件不全、笔试开考30分钟后或面试开始抽签后不得入场。考生应在扫码测温入场后关闭手机,按照工作人员指示排队入场,并将手机及其他随身物品存放至考场指定地点,若发现考生携带考试资料及手机等电子通信设备,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一)申论考试
1.入场时间: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07:30
2.考试时间: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08:30—11:30
3.考试地点:红岗区杏南二小(红岗东街49号)
4.考生须知:考生应自带黑色碳素笔参加考试。
(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1.入场时间: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12:50
2.考试时间:2020年8月27日(星期四)13:30—15:30
3.笔试地点:红岗区杏南二小(红岗东街49号)
4.考生须知:考生应自带黑色碳素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
(三)面试考试
1.入场时间: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07:30
2.考试时间:2020年8月28日(星期五)08:30
3.面试地点:红岗区杏南二小(红岗东街49号)
4.面试类型:结构化面试
5.答题时间:15分钟
6.考生须知:考生进入面试考场报告抽签号,不能以任何形式向考官透漏本人及家属姓名、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如有违反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不得与候考人员联系,不允许在考场周边逗留,若发现相互联系或交流考题信息,即视为违纪,考试成绩计零分。
(四)有关说明
1.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达不到该比例要求的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与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不足1:3的,可缩减引进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被取消岗位考生可自愿调整报考其他岗位。
2.申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申论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3.笔试考试结束当天将在红岗区政府网站公示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列为考察人选。
5.如果考察人选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则取消考察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考察时提交相应资料,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有违法违纪行为、档案信息存疑或造假等情况,取消录用资格。
6.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并履行考察程序。
7.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红岗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8.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名单等将在红岗区政府网站发布,考生应时刻关注。部分事项将通过电话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防疫要求
1.考生须在现场资格确认前申领“龙江健康码”,现场资格确认当天出具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2.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红岗区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3.考生抵达考试地点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应提前如实向红岗区委组织部申报,进入考点时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境外返回的考生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14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在进入考点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大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未带手机,无法提供“龙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5.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6.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考试期间,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考场后可自行决定摘、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7.考生应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考生,一经查实不予录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疫情防控政策后续发生变化的,以最新政策为准,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
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honggang.gov.cn/zhengwudongtai/tongzhigonggao/156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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