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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黑龙江哈尔滨呼兰区招聘禁毒专职社工公告

发布:2020-08-10 18:55:3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黑龙江哈尔滨呼兰区招聘禁毒专职社工公告已公布,黑龙江哈尔滨呼兰区招聘禁毒专职社工18人,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00至2020年8月18日16: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黑龙江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hljgwyorg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黑龙江哈尔滨呼兰区招聘禁毒专职社工公告

  为落实哈尔滨市禁毒委相关工作部署,推进呼兰区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禁毒警示教育基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市禁毒委《关于招聘禁毒专职社工录用条件的指导意见》和《2020年度呼兰区禁毒专职社工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呼兰区政府同意,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联合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现将有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18人,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呼兰区公开招聘禁毒专职社工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hulan.gov.cn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品行的哈尔滨市辖区内户籍人员;

  (二)考生年龄要求:满18周岁以上(2002年8月10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三)报考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运用办公软件、会打字、基本电脑维护,普通话流利;

  (五)五官端正、体型匀称、口齿清晰、身体健康,无色盲、无重听、无明显瘢痕、无纹身、双眼矫正视力5.0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六)无前科劣迹,符合招考人民警察的体检及政审标准;

  (七)同等条件下,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聘用:

  1、会其他民族语言、外语的;

  2、具备心理咨询师、医疗相关职业资格证的;

  3、退役士兵和优秀公安辅警;

  (八)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活动尚未查清的或者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本人及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禁毒专职社工工作的其他情况。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虚报、瞒报或伪造相关材料的,不予录用,情节严重者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五、岗位形式和薪资待遇

  (一)此次招聘的禁毒专职社工是区级开发设置的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不属于省级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人员和哈尔滨市公安系统聘用雇员管理适用范围。

  (二)工资标准:每人238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三)社会保险缴纳标准: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社会保险按照人社部门公布的本地区本年度最低缴费基数60%计算,个人应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无其他福利待遇。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若达不到1:3的比例,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报名网站通知。

  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见报名网站通知。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7日9:00至2020年8月18日16:00。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2.报名网站:http://hl2020jdsg.ibaoming.net。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不能改报其它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

  5.网上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照片文件大小限制在1M字节以内,照片格式为*.jpg;

  6.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填写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填写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7.政策咨询电话:0451-57322417。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8.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报名网站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9.参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每人每科45元,共计90元,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通过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用。网上缴费时间截止至2020年8月19日16时。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特困大学生先正常缴纳考试费用,然后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按原缴费渠道返还考试费用。退费审核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二)考试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由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所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满分为50分;《综合知识》主要考察考生政治理论知识、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常识、国际国内时事、科技知识等,满分为50分。两科为一张试卷,共计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如本人二代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输入用户名及密码,即可查询。

  2.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材料。考生需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自行打印)、户口本(首页、本人页)、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退伍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具备语言(会其他民族语言、外语)、计算机、心理咨询师及医疗相关职业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排好顺序在左上角用长尾夹夹好,无需封皮。材料原件现场确认后返还本人。

  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不齐全或者不按规定时间确认者,取消应聘资格。

  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在籍学籍证明或学籍管理系统打印出的本人成绩单。在职人员报考需出具单位推荐证明。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现场资格确认过程中,如有自愿放弃现场确认资格,以及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资格的,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比例依次进行递补。

  3.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卷面成绩,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将缩减或取消此岗位招聘。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面试。如前三名的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共同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报名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3)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4.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100分)与面试成绩(100分)之和为合计分。分性别,由高至低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能测试程序,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能测试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合计分排名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程序,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合计分排名依次递补;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合计分依次递补。

  5、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报考人民警察(公务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男子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纵跳摸高、4乘10米往返跑;女子测试项目为:800米跑、纵跳摸高、4乘10米往返跑;委托第三方机构担任体能测试官。相关单位全程监督。体能测试单项不合格,不予录用。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

  依据考生总成绩和体能测试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

  体检由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考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需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不一致的将视为考核不合格。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由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体能测试合格人选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八、办理试用期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呼兰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57322730。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将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表》中所列相关技术要求进行审核,凡不按所列专业范围通过资格审核、履行招聘程序成为拟聘用人员的,都将不予办理聘用手续,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对其处理。


  哈尔滨市呼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哈尔滨市公安局呼兰分局

  202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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