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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试公告

发布:2020-06-12 16:17: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国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试公告已公布,面试课程推荐2020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系统课程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国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面试公告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告》,现就面向具有消防救援实战经验大学生消防员考试录用干部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业务技能测评、面试、考察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及顺序
  按照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业务技能测评、面试、考察等项目依次进行。前一项目不合格的,不再参加后续项目。
  二、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共270名(名单见附件1)。
  三、资格确认
  参加人员请于各招考总队电话通知明确的截止时间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一)将本人签字的《参加面试确认书》(见附件2)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发送至招考总队指定邮箱(见附件3),并以附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电子版(word格式,文件名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如“张某330103********4130.doc”)、本人证件照片(须为蓝色背景,295×413像素,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身份证号.jpg),以及资格复审材料扫描件压缩包(资格复审材料项目及要求见下文四)。
  (二)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须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
  (三)放弃面试者须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将彩色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于各招考总队电话通知明确的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同上)。
  (四)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确认参加面试人员请务必在确认邮件中上传资格复审材料扫描件(格式为jpg或pdf),并在6月14日前按招考总队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总队通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
  (一)本人身份证、消防员证(或工作证)等证件,身份证丢失的须出具公安机关办理的临时身份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报名登记表(见附件5,贴好本人证件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科、研究生各阶段毕业证、学位证。
  (五)除上述材料外,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职消防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复印件、所在支队级单位政治部门出具的在职情况说明。
  2.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现职消防员,须提供所在队站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岗位;本人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材料;提供所在单位党组织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的报名推荐表(见附件6),对报名人员是否为中共党员,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是否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人事档案是否履历清楚、材料齐备,“三龄二历”(年龄、党龄、工龄,学历、经历)是否准确清晰,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是否连续,能否开展有效考察;报名人员近一年来党费缴纳情况及个人档案审核情况进行说明。
  参加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工作单位,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人社部发〔2016〕85号)严肃处理。
  五、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评
  各总队于2020年6月14日前,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开展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评。
  (一)各招考总队提前电话通知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评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消防员证(或工作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
  (二)体检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标准)执行。参加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考总队和医疗体检机构共同研究,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体检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心理素质测评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组织开展,每名人员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六、业务技能测评
  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分别统一组织体检及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人员开展业务技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各总队统一组织报考本单位的人员前往考场,出发前须查验参加人员身份证、消防员证(或工作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并组织签订个人风险责任承诺书(见附件7),不签订的取消业务技能测评资格。
  (一)时间、地点
  1.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6月15日至17日,山东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2.森林消防队伍:2020年6月16日至17日,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训练大队。
  每日上午8:00、下午14:00开始。如因天气等原因调整,另行通知。
  (二)测评项目
  1.消防救援队伍
  (1)队列:停止间转法,脱帽、戴帽,敬礼、礼毕,行进与立定。
  (2)体能:3000米跑、100米消防障碍、单杠引体向上、搬运重物折返。
  (3)技能:一人三盘水带连接、垂直铺设水带、制作3比1倍力系统、佩戴空气呼吸器攀登15米金属拉梯。
  2.森林消防队伍
  (1)队列:立正、跨立、稍息,停止间转法,行进与立定,脱帽 、戴帽,敬礼、礼毕。
  (2)体能:单杠引体向上、仰卧举腿、仰卧卷腹、徒手组合练习、3000米跑。
  (3)技能:识图用图、卫生与救护、绳索救援技术、灭火装备操作与使用。
  (三)业务技能测评依据《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面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业务技能考核项目及分值》(见附件8)和消防救援局《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面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业务技能考核大纲》(应急消〔2019〕71号)、森林消防局《森林消防员入职教育训练大纲》《森林消防队伍教育训练大纲》,按照优秀消防员标准组织实施,实行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参加人员可联系招考总队咨询大纲中实施方法、评分标准等相关内容。
  (四)业务技能测评满分150分,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
  (五)各项业务技能测评前,查验参加人员身份证、消防员证(或工作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测评中,参加人员按照测评项目规定着装、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七、面试
  业务技能测评结束后,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分别统一组织业务技能测评合格人员开展面试,地点同业务技能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结束后,各总队组织报考本单位人员统一返回。
  (一)日程安排
  1.消防救援队伍
  (1)6月18日
  上午8:00:报考湖北、湖南、江西、重庆、甘肃消防救援总队职位的人员进行面试。
  下午14:00:报考浙江、河南、云南、青海、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职位的人员进行面试。
  (2)6月19日
  上午8:00:报考辽宁、黑龙江、上海、安徽、西藏消防救援总队职位的人员进行面试。
  下午14:00:报考江苏、福建、广西、海南、贵州消防救援总队职位的人员进行面试。
  (3)6月20日
  上午8:00:报考吉林、山东、广东、四川、陕西消防救援总队职位的人员进行面试。
  下午14:00:报考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职位的人员进行面试。
  根据实际参考人数可作相应调整,及时通知参加人员。
  2.森林消防队伍6月18日上午8:00、下午14:00开始,当天全部完成。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公共题和专业题组成。
  (三)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3:1时,参加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方可进入考察。
  (四)参加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消防员证(或工作证)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由工作人员带入候考室,关闭通讯设备,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面试完毕后取回。参加人员所在考室和面试次序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开始前30分钟没有进入候考室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八、考察
  根据录用类别、录用方向和录用计划,按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察对象。各项目均合格的人员数量少于录用计划的,合格人员均进入考察环节。人员一经确定,不再变更、递补。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200分)× ×50%+面试成绩(100分)×35%+业务技能测评成绩(150分)× ×15%,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各总队抽调人员组成政审小组(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开展考察工作。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职消防员。对入职期间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素质能力、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座谈了解、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统一出具相关考察材料。
  2.政府专职消防队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现职消防员。参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采取查阅个人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核查考察对象的工作经历;通过查阅档案、座谈了解、实地考察,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核查履职情况和参加灭火救援战斗现实表现,身心健康状况,个人信贷状况;深入户籍所在地、常住地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进行走访调查,全面了解遵纪守法、出国(境)情况,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相关情况。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
  对不在政府专职队、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一线灭火救援岗位工作的(含在一线灭火救援岗位工作时间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工作时间认定截至2019年10月31日),政治上不合格、有不良信用纪录、违法违纪和存在廉洁自律问题的,一律不予录用。对未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的考察对象,重点核查其延期原因,如因未能修满规定学分等原因延期的,列为不适合录用对象。
  (三)考察合格对象由各总队统一办理个人档案调阅手续,按规定整理装订,应急管理部政治部于2020年7月中旬组织集中审查。对档案审查中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合录用的考察对象,取消录用资格。取消录用资格的人员档案,退回原档案管理单位。
  九、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业务技能测评、面试的人员报到时须按招考总队通知要求提供健康码等信息,自觉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人员,不再参加当日体检、心理素质测评,由招考总队另行安排。组织前往业务技能测评、面试考点前,各招考总队将及时通知参加人员考点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加人员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服从招考总队统一安排。
  (二)请参加人员按公告时间提交相关材料,确保按照本公告规定和报考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业务技能测评、面试。保持通信联系畅通,注意行程安全。封闭期间食宿费用由招考队伍承担,其他费用由参加人员自理。
  (三)参加业务技能测评、面试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职消防员须着短袖夏常服、黑色制式皮鞋、大檐帽,携带外腰带、夏季作训服、体能作训服、作训鞋、作训帽;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现职消防员须着夏季作训服、体能作训服、作训鞋、作训帽,携带针织式外腰带。业务技能测评所需运动服装,由参加人员自备;所需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由考场提供。
  (四)欢迎各位参加人员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拨打联系电话(见附件3)。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1-7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度考试录用干部参加人员名单
  (名单附件: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37287f95f0172934233180088&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面试确认书(式样).doc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各总队联系方式.xlsx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式样).doc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报名登记表(式样).doc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报名推荐表(式样).doc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业务技能测评个人风险责任承诺书(式样).doc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面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业务技能考核项目及分值.xlsx
  应急管理部政治部
  2020年6月8日
  原标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0年度 考试录用干部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37287f95f0172934233180088&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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