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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国考常备力量第一总队面试公告

发布:2020-06-12 16:14:2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国考常备力量第一总队面试公告已公布,面试时间定于2020年6月21日,面试课程推荐2020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系统课程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国考常备力量第一总队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常备力量第一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分数线和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0年6月8日9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等)。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cdzd01@163.com。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发送电子邮件的,请传真(010-65410991)确认参加面试。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常备力量第一总队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6月8日9时前传真至010-65410991或发送扫描件至cdzd01@163.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6月8日9时前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者电子版发送到cdzd01@163.com接受资格审查: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扫描件、证件照扫描件。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扫描件。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的扫描件。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的扫描件。
  (五)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上述材料中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考试报名登记表》必须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招录网站下载,不能用其他材料代替。
  以上材料须清晰扫描,不具备扫描条件的也可拍照,每份文件以“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姓名+文件名称”命名,统一放入“报考职位代码+姓名”的文件夹内,压缩后通过邮件发送。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体能测评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四、体能测评及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均须进行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
  1.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定于6月20日。请考生携资格复审材料于6月20日14:00点前到指定地点报到。
  2.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执行《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有关标准。体能测评中凡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面试。
  3.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五、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定于2020年6月21日。所有参加当天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7:30前报到,并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候考室,截至面试当天上午8:3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六、报到地点
  体能测评和面试的报到地点均为国家移民管理局常备力量第一总队(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楼梓庄东高路,可乘地铁6号线在草房站下,由C出口出站后打车至总队,也可由D出口出站后乘公交639路至楼梓庄马家沟站下,即可到达总队。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均可搜索到总队地址)。
  七、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的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到3:1比例的职位,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1.5: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2.体检工作暂定于7月2日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没有接到通知的考生可来电咨询。体检地点定在北京,考生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集合地点参加体检。没有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对《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未作规定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可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查阅。
  九、确定考察对象的原则和办法
  根据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结果,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考察人选。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十、注意事项
  1.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面试的考生到面试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北京健康宝绿码。对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武汉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须提供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须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需要集中隔离观察的,预留充足时间进行集中隔离观察。面试签到前,考生应自备口罩(不带呼吸阀),按要求测量体温。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不再参加当日现场面试或体检,当日面试改为视频面试或录像面试,体检另行安排。
  2.常备力量第一总队将在体能测评和人民警察职业心理素质测评当天(6月20日)组织开展现场资格复审工作,请各位考生准备好资格复审材料。
  3.公安院校考生参加心理测评、体能测试、面试期间,不得着警服及含有警用标识的衣物。
  4.考生食宿、交通费用及体检所需费用自理,请合理安排行程,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等,注意行程安全。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电话:010-65410991,010-65417777转8203。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下载>>>常备力量第一总队附件.docx
  1. 面试名单(详见官网)
  2.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3.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常备力量第一总队
  2020年6月6日
  原标题:常备力量第一总队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3247287fa74017291ca886b0048&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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