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校园招聘教师14人公告
2019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校园招聘教师14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学校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经县政府同意,将于2019年12月26日在辽宁师范大学生举行现场招聘会。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语文2人、生物1人、物理2人,化学1人、政治3人、历史1人、地理2人、体育1人,初中物理1人。合计14人。(详见附表1)
二、 薪酬待遇
录用即落实正式教师编制,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 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具备所报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需提供就业推荐表;
7.2018年至2020年全日制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层次的毕业生。2020年毕业生需要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并能按期报到。
(二)岗位条件。
1. 县高各学科岗位:211或985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以及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沈阳体育学院、哈尔滨师范大学、渤海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全日制师范类本科生或研究生。且研究生的本科阶段也必须符合上述范围条件;
2. 其他岗位:不受院校和师范类限制;
3. 附件1《2019年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高校招聘教师岗位需求情况表》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所涉及到的专业参照《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审核。
四、 招聘流程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应聘者请于2019年12月26日14:00时到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招生就业处115教室 现场报名。
2. 报名要求:报名时,应聘者需提前下载并填写《2019年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暨资格审查表》(附表2);同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 《2019年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暨资格审查表》
(2) 本人身份证
(3) 加盖教务处公章的本人成绩单
(4) 大学生就业登记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 个人简历
(6) 大学以来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论文成果)
(7) 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需提供学信网上学历印证打印页)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 教师资格证
(9) 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装订要求:将上述第1项至第8项材料的A4复印件按照从上到下的顺序排好,将照片贴在A4纸上,装订在材料最后。然后在材料的左上角上用订书器装订。原始材料的和复印材料顺序要一致。
3. 资格审查:聘任小组负责应聘者进行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可以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微信的方式通知应聘者。
资格审查的主要包括:考生的院校,专业,经院校认定的成绩及在校期间取得的荣誉和业绩材料,研究生本科阶段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等。
(二) 笔试
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相关学科的模拟高考题(体育岗位笔试内容为高中《体育与健康》教材与2017版课程标准及体育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全卷满分为100分。以各岗位参考考生的平均分(得分不足10分的考生不计)下延10分为最低控制分数线。控制分数线及以上考生方可进行说课。
(三) 说课
考生提前30分钟抽签确定说课内容并准备。说课时间限定为10-15分钟,满分100分,说课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面试。
(四) 面试
面试内容:包括个人介绍、回答问题两个环节,重点考察考生表达能力、逻辑思维、教育认知等几个方面。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以录用。
(五) 确定拟录人员
笔试、说课、面试成绩按4:3:3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说课成绩*30%+面试成绩*30%。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说课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并与2020年毕业生拟录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六) 体检和考察
满足了招聘条件且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毕业生在毕业后进行体检和考察工作。
2018年和2019年毕业生将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于体检不合格的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后果毕业生自负。
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重点对拟录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核报考资格。
(七) 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综合考察,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 咨询方式及电话
办公电话:46829466
手 机:132****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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