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绥化市委办公室选调7人公告
2019黑龙江绥化市委办公室选调7人公告
为加强市委办公室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据工作需要,拟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补充工作人员7名。
一、选调计划
面向市直机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公开选调7名一级科员。
二、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基本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实绩突出,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选调: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尚在新录(聘)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允许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6日至11月22日17时 (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绥化市委办公室人事科(党政办公中心主楼403)。
3.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派遣证或《吸收录用干部审批表》复印件1份。
(2)《中共绥化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粘贴照片),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公务员登记表》、编制证明、《干部任免审批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照片5张(与报名表照片同版),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不超过200k,照片名称为“姓名—单位”)。
(二)资格审查
由市委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存在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市委办公室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市委办公室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结合实际,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原则上按1:3掌握。若笔试成绩合格者达不到面试录取比例要求,笔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四)考察
市委办公室组成考察组,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拟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由市委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录取人员及岗位安排意见。对考察影响录用的,取消其录取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延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到市委办公室有关科室试用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要求
参加选调考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电话:0455-8386035、0455-8386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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