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委党校招聘教师1人公告
2019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委党校招聘教师1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齐齐哈尔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员实施办法》(齐办发[2016]43号),以及市委编办关于市委党校可使用一名事业编制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批复,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党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教师1名。(具体招聘专业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党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市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干部、理论骨干、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少数民族干部等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骨干和民营企业家培训工作;开办市场需求的相关专业成人学历教育班;承担全市专业技术干部继续教育培训任务;承担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委托举办的各种类型专题研讨班等;组织实施重大主题宣讲工作。
(三)报名条件
1、全日制国家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优先。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胜任教师岗位的工作能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仪表端正,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且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7日8点— 11月12日17点。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齐齐哈尔市委党校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qqhrswdxrsc@163.com。
报名联系电话:0452-2720387。
3、查询审查结果。2019年11月13日—11月15日,考生可登陆齐齐哈尔市委党校网站的“通知公告”栏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4、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笔试前两天(在齐齐哈尔市委党校网站另行通知)。
(2)确认地点: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中华西路197号,齐齐哈尔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市委党校二号楼204室)。
(3)应聘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一式2份;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
③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报名结束后不予确认。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发放准考证。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考生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3、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试讲均实行100分制,笔试、试讲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30%和70%。
1、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和文字综合能力。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试讲人选。
笔试成绩及试讲人员名单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
2、试讲。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试讲,试讲时间60分钟。考生当场抽取试讲顺序号,按顺序号逐一试讲。试讲成绩由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记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计算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录用。试讲内容及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由市委党校另行通知。
试讲成绩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以试讲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四)考核和体检
由市委党校及市委组织部门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合格后统一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及齐齐哈尔市委党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市委党校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要求,对在报名、笔试、试讲、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52-6179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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