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七台河园林事业发展中心引进5人公告
2019黑龙江七台河园林事业发展中心引进5人公告
按照七台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七发〔2019〕8号)的要求,七台河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拟面向社会和各大院校公开引进园林相关专业优秀人才5名。为做好此次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引进对象
985、211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黑龙江省内高等院校和七台河籍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二批次A段。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和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4、具备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工作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
5、无违法违纪现象的。
6、35周岁以下。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具体职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9年七台河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引进优秀人才计划表》(附件1)。
三、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实地报名。
1、网上报名: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藉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和填写《2019年七台河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指定邮箱;
2、实地报名:请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藉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和《2019年七台河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至七台河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109室报名(七台河市桃山区山湖路114号)。
(二)资格审查
由七台河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及其上级主管单位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上报市委组织部进行最终审核,择优进入面试。未接到面试通知的视为审核未通过。
(三)面试
资格初审通过后,七台河市委组织部和七台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七台河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组织开展面试工作,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核
采用商调档案审查、走访及座谈等方式,全面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品德、政治表现、学识水平、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等。
(五)审档
查档核实其身份、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经历业绩、奖惩等情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查核其在校表现、学习成绩等情况,将档案中的相关资料复印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备查。
(六)体检
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福利及待遇
凡引进的优秀人才,其人事关系纳入到正式事业编制,享受正常工资待遇,引进域外人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工作有成效,合同期限内享受以下政策。
1、引进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由教育部确认的“985工程”院校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高考均为一批次A段录取,不含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生政府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政府3000元津贴;硕士生政府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政府2000元津贴;本科生每人每月享受政府1500元津贴;
2、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政府给予5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政府2000元津贴;
3、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政府给予3万元安家费,每人每月享受政府1500元津贴;
4、引进“211”工程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享受政府1000元津贴;
5、引进黑龙江省内高等院校和七台河籍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可放宽到二批次A段,直接落实事业编制,但不享受津贴待遇。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七台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及七台河市园林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电 话:0464-8811115
邮 箱:qthylj2008@163.com
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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