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朝阳市第二医院招聘事业编143人公告
2019辽宁朝阳市第二医院招聘事业编143人公告
根据医院发展和人才梯队建设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医务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完成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二)具体条件
1、本科阶段学历为高中起点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受刑事处罚并在服刑期间的;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
见“2019年朝阳市第二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在市人社局、市编委办、市卫健委全程参与指导下进行,招聘公告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朝阳市第二医院网站发布。(考核、体检、考察、聘用公告在朝阳市第二医院网站发布)。招聘的报名、考核、体检、考察工作由朝阳市第二医院负责。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6日至2019年8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00-4:30,周六、周日休息)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朝阳市第二医院人力资源科现场报名。报名者需填写并打印《2019年朝阳市第二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岗位仅选择一个填写)一份。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高中毕业证、本科毕业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本科和研究生)。朝阳市第二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阶段,进入考核人员不受招聘岗位与报名人员数量比例限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考核。考核以面试形式进行,参加考核人员没有最低比例限制。面试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由9-11人组成面试答辩考核组,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考核结束后,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进入体检。在招聘计划数额内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者,采取面试加试的形式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四)体检:设在朝阳市第二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存在疑义人员,由上级部门指定医疗机构复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2010年]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通知》(人社部[2010 ]19号)实施。体检费由报名者自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实情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导致的空缺岗位不递补。
(五)考察(政审):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者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导致的空缺岗位不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公示期无异议,或有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反映的,医院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依据事实予以缓聘或不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要求
(一)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如实提供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自报名至招聘工作结束,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凡经朝阳市第二医院人力资源科以公告、电话等方式通知报名者体检及其它事项,未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均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第二医院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421-2920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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