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信访维稳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2019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信访维稳法律顾问遴选公告已公布。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信访维稳法律顾问遴选4人,申请时间:2019年6月28日8:30至2019年7月11日17:00。报名地址:高新区司法局办公室(管委会办公楼140室)。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大庆高新区信访维稳法律顾问遴选公告
大庆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按照中共中央十八、十九大会议精神,为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法律专长、中立第三方和群众信任的优势,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缓解信访群众的对立情绪,及时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引导高新区信访案件依法依规得以解决,面向社会公开遴选4名符合条件的律师作为高新区2019年度信访维稳法律顾问。现结合工作实际,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大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就遴选大庆高新区信访维稳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公开遴选大庆高新区信访维稳法律顾问4人,由大庆高新区司法局统一管理。
二、聘用期限及工作报酬
(一)聘用期限。信访维稳法律顾问聘期为2019年度。
(二)工作报酬。信访维稳法律顾问每人每年5万元;代理诉讼、复议、仲裁等相关案件,以《大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为基础,协商确定。
三、主要工作职责
信访维稳法律顾问作为高新区信访维稳工作法律参谋和助手,为高新区信访部门受理的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参与信访案件的接待、受理、调处或诉讼;
2、在信访接待日陪同管委会相关领导进行接访,为领导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依据;
3、对上访人员进行法律咨询解答和疏导,引导上访人员通过合法渠道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4、通过列席参加管委会信访相关会议,对管委会相关部门受理的群体性信访案件、信访突发事件及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进行法律论证;
5、协助管委会处理信访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6、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上访人员或经济困难及特殊案件的上访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对援助案件实行调处或诉
讼;
7、随时收集新法律、法规或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向管委会相关信访受理部门进行传递宣传或进行相关培训;
8、处理管委会相关部门指派的其他信访法律事务。
四、遴选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申请担任大庆高新区信访维稳法律顾问: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
律、政治规矩,无不当行为或不当言论;
(二)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党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
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年龄在6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身体健康;从事律师工作三年以上;
(四) 热爱法律服务事业,擅长某领域法律理论和实务,并有一定信访法律服务经验;
(五) 由于信访案件突发性强,当事人情绪极不稳定,矛盾易激化,要求提供法律服务律师必须在接到接访通知20分钟内能够到达管委会信访等相关部门及时进行调处;
(六) 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外聘法律顾问除外。
五、遴选方式
高新区司法局负责信访维稳法律顾问遴选工作。由高新区司法局牵头成立评选工作组,由评选工作组综合高新区实际工作需求、报名人自荐材料及日常掌握情况,根据报名人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实际业绩、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综合因素进行评选确定。
六、报名期限
申请担任大庆高新区信访维稳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向大庆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提交《高新区遴选2019年度信访维稳法律顾问申请表》(可在高新区管委会官网上下载)、身份证、律师证、学历证等证件复印件、市律师协会未受处分证明和工作业绩、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佐证材料需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或服务单位公章。 申请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8:30至2019年7月11日17:00,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
七、报名方式及联系人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高新区司法局办公室(管委会办公楼140室)
联系人: 姚立媛 付宝艳
联系电话:0459-810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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