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佳木斯同江纪委监委案件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2019黑龙江佳木斯同江纪委监委案件管理中心招聘公告已公布。本次黑龙江佳木斯同江纪委监委案件管理中心招聘10人,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6日,报名地点:同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才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后办理落编手续。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佳木斯同江纪委监委案件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按照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整体要求,为保障监察机关依法规范安全实施留置措施,更好为监察调查工作提供保障,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和《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江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案件管理中心工作人员1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同江市纪委监委案件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岗位职责
负责市纪委监委办案区的日常运营、安全和管理工作;承担办案全程实时监控、录音录像及监控设备运行维护工作;承担管理被留置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以及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医护人员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做好被留置人员其他方面看护服务工作;无留置人员时承担纪委监委相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
3、组织纪律性强,能保守工作秘密,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7、如有工作单位,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的有效文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在近三年各级考试中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⑵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⑶因违规违纪被国家机关或企业事业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⑷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佳木斯人社局网站、同江市政府网和同江纪检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时间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30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时间为5个工作日(节假日休息),从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6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同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人才中心。
4、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方式: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毕业证书、报到证(未取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持所在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②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蓝底照片前面需要打印姓名)。③报名时接收打印的《报名表》一式1份。项目生请在报名的同时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鉴定材料(证书),在报名环节不能提供的,不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达不到3:1比例的,将缩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只有一次改报其它岗位的机会。具体事宜见公告或电话通知。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4)笔试准考证领取、各项通知等相关事项,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公告信息,以免影响考录。
6、政策性加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规定进行加分,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县级、乡镇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分别加10分、1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3】9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大学生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100分。
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专业不限的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计算机岗位的,计算机专业知识占60%,《公共基础知识》占40%,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总成绩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招聘岗位3:1的比例确定,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可适当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特殊情况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笔试总成绩公示结束后,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将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补充。
(2)面试的组织: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评应考人员岗位专业知识、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同江市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应聘同一岗位的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出现并列,以学历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再完全一致的,重新笔试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
2、组织考核: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核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报送佳木斯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并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同江市人社局发放《同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签订聘用合同,初始聘期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市委编办办理落编手续,执行事业工资标准,缴纳相关保险等,经费由市财政拨付。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招聘单位(含试用期,服兵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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