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技巧:巧妙使用案例
在2019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的备考中,写作是众多考生们要啃的硬骨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建议考生们多学习一些申论的素材,以便考试中更好的发挥,以下申论指导希望考生们可以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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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研读下文>>>2019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申论技巧:巧妙使用案例
巧妙使用案例
在作文写作中,案例的使用应当遵循四个原则:新颖、简短、准确、灵活。
(一)新颖
在公职类考试过程中,每一个考生拿到手的资料或者说给定的案例都是相同的。也正因如此,在写作过程中谁的个人储备更多,谁在文章写作中就更占优势。因此,使用案例的第一个原则就是要新颖,指的就是在文章论证中我们优先选取材料之外的案例进行论证。
但是在实际考试过程中,有许多考生没有足够的储备或者自己储备的案例和文章的立意对不上号,这种情况下把握好对材料中案例的使用就非常重要了。各位考生,请往下看。
(二)简短
从形式上来看,考生在使用案例中最容易出现的错误就是对案例的描述过长。经常在分论点段第一句写上分论点后,整段都在描述案例,通篇没有分析,直到最后一句话回扣分论点,造成了分论点的论证不充实,也会造成考生大量照抄照搬原文。因此,考生在使用案例的时候可以按照这样的思路描述案例:主体+做法+结果。对于案例的分析我们先按下不表,各位考生往下接着看。
(三)准确
在实际的考试当中,考生最容易出现的错误就是论证“无效”,往往举例举了一大堆,但是真正说到点上的寥寥无几,所以,在使用案例论证的时候必须要把握好“准确”这一原则。
所谓“准确”,指的是我们所使用的案例,能够反映出这一分论点的道理。那么,如何做到“准确”,首先大家要对我们的分论点有一个准确的逻辑认知,其实我们不妨从“做法”与“结果”来剖析一下我们的分论点,以便于我们理解分论点。
(四)灵活
案例的使用要秉承“灵活”原则,“灵活”指的是我们对于案例的使用方式要灵活。使用方式的灵活可以让我们的论证更加丰富,同时根据案例使用的方式不同我们对案例的分析也可以不同。
(1)数量灵活。
在举例论证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灵活安排案例的数量:
1、使用一个案例展开具体描述与分析;2、使用正反两个案例形成对比;3、使用三个案例形成排比。
(2)性质灵活。
在举例论证的过程中,我们对于正反案例的使用可以灵活。
在形成对比的时候,我们既可以先描述正面案例再描述反面案例,以强调目前存在的“问题”;也可以先描述反面案例再描述正面案例,以强调从中得到的“启示”;我们也可以对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对一个案例展开具体描述,按照“从前”与“后来”两个时间点的状态形成对比。在使用排比的过程中,可以使用三个正面案例形成排比、三个反面案例形成排比,甚至三个正面、三个反面一共六个案例形成排比。
(3)分析灵活
我们根据不同案例的使用方式可以展开不同的分析。
1、对于一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分析反面案例背后反映出来的问题,正面案例所带来的启示或经验(如上述示例一、二、三),案例之所以会发生“从前”与“现在”不同状态的原因。
2、对于两个案例的对比,我们可以分析两个案例之所以不同的原因。
3、对于三个案例的排比,我们可以分析三个正面案例带给我们的启示、经验,三个反面案例反映出来的问题等。
如2018国考市地作文“试谈有与无”分论点1:城市的建设与管理需要发挥“有之利”。对于该分论点来说,有两个关键词,其一是“城市”,其二则是“发挥‘有之利’”。而这两个关键词之间的逻辑关系为:发挥好了“有之利”(做法)才能建设管理好城市(结果)。
再如2017国考副省作文“以水为师”分论点2:以水为师可以益仁。对于该分论点来说,有两个关键词,其一为“以水为师”,指的是向水学习;其二为“益仁”,指的是有利于提高“仁”、仁爱、情操。而这两个关键词之间的逻辑关系为:只有向水学习(做法)才能提高仁德情操(结果)。
再如2016国考市地作文“好政策”分论点1:好政策能够满足公民意愿。对于该分论点来说,有两个关键词,其一为“好政策”,其二为“公民意愿”。这两个关键词之间的逻辑关系为:施行、出台“好政策”(做法)才能满足公民意愿(结果)。
看到这里,相信广大考生已经能够对分论点有了一个较为深入的认知:大部分的分论点,是由一个做法和一个结果构成的。上文中曾提到,我们在形式上对案例的描述可以按照“主体+做法+结果”的思路进行描述,而若想在使用案例的过程中保证案例的准确性,则要做到:
案例中主体的做法=分论点中的做法
案例中主体的结果=分论点中的结果
接下来,我们将以2016年国考市地给定资料中的一个案例——苏东坡治理西湖为例,为大家讲解如何巧妙使用这个案例来论证我们上述提到的三个分论点(2018年国考市地“城市建设与管理需要发挥‘有之利’”、2017年国考副省“以水为师可以益仁”、2016年国考市地“好政策可以满足公民意愿”)。
【材料原文】
A:我讲一个关于苏东坡在杭州做官时治理西湖的事情。当时,西湖内淤泥壅塞、湖草蔓生,使得西湖容量日渐减少,淡水不敷居民饮用。苏东坡决心清理淤泥蔓草,他动用数千劳力,费时四个月得以竣工。工程完毕后,如何处理堆积如山的水草和淤泥又成了难题。苏东坡实地考察后发现:西湖南北两岸居民顺着蜿蜒的湖边步行到对岸必须绕道数里。于是他决定用挖出的淤泥修一条直贯南北两岸的路堤,将湖面分隔为里湖、外湖,大大缩短往返路程,沿堤垂柳和6座拱桥及9个亭子更增加了西湖的美景。这时,又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如何使湖中的恶草不再滋生呢?那就把沿岸部分湖面开垦出来,让农民种菱角增收,条件是必须在自己承包的湖面按期除草。同时,苏东坡还向朝廷上书,请求向菱角种植户收的税金应确保作为保养湖堤、湖体的专项资金。
【材料分析】主体+处境+做法+结果+启示
主体:苏东坡
处境1:西湖内淤泥壅塞、湖草蔓生,淡水不敷居民饮用
做法1:动用数千劳力,清理淤泥蔓草
结果1:解决西湖生态问题、居民饮水难题
处境2:水草和淤泥堆积如山
做法2:实地考察
处境3:西湖两岸居民到对岸须绕道数里
做法3:用挖出的淤泥修建一条路堤
结果2+3:解决水草淤泥堆积问题、居民出行难问题
处境4:恶草滋生
做法4:开垦部分湖面让农民种菱角增收同时条件按期除草,将税金作为保养湖堤湖体的专项资金。
结果4: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民生、解决了恶草滋生问题
启示:苏东坡针对不同的问题采用了不同的方法,这种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施政思维体现了苏东坡的智慧,解决了群众的饮水、出行等问题、帮助农民增收改善民生,体现了其仁政爱民。
【示例一】2018国考市地作文——城市的建设与管理需要发挥“有之利”。
分析:“有之利”包括城市中的基础设施,而苏东坡的案例中苏东坡所修建的路堤就属于城市的基础设施之一,所以我们可以选取苏东坡治理西湖中修建路堤的“做法3”来体现该分论点的“有之利”。在描述案例的结果时候,我们需要将结果的表述调整成能够体现出“城市”建设的好即可,而这个案例中的“城市”,依据生活经验我们可以判断为“杭州”。
范文:城市的建设与管理需要发挥“有之利”。(分论点)苏东坡(主体)利用水草淤泥修建了一条路堤沟通了西湖两岸(做法:基础设施,体现了“有之利”),让杭州这座城市的交通更加通畅(结果:体现了“城市”)。苏东坡修堤的故事刚好告诉了我们,“有之利”对于城市建设的重要作用。(对案例的分析)......
【示例二】2017年国考副省作文——以水为师可以益仁。
分析:“以水为师”,向水学习,可以指我们通过与水打交道、通过治理与开发水的、与水相关的实践行为中体会到水的品质,也可以指我们通过体悟水的品质将之应用于其他实践活动中,而苏东坡治理西湖的与水打交道的实践活动正体现出了“以水为师”。“仁”包括包容性、中庸之道、适度有宜、利万物、孕育万物等,“益仁”指的是有利于我们提高这些品质,而苏东坡通过治理西湖解决了群众的饮水、出行问题(结果2、3、4),增收改善了民生体现出了其“利万物”的“仁”。
范文:以水为师,可以益仁。(分论点)苏东坡(主体)通过治理西湖清除水草淤泥、开垦湖面让农民种菱角(做法:体现以水为师),解决了群众的饮水难题、出行问题、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民生(结果:体现益仁)。由此可以看出,人们正是通过这种“以水为师”的实践活动,提高了自身的“仁”。(对案例的分析)......
【示例三】2016年国考市地作文——好政策可以满足公民意愿。
分析:“好政策”,指的是施行、推行好政策,而苏东坡治理西湖中清理西湖、修建路堤、让农民开垦湖面种植菱角增收等政策都体现出“好政策”(做法1、3、4);而苏东坡治理西湖解决了居民的饮水出行增收等难题,就是满足了居民的饮水、出行、增加收入的意愿。
范文:好政策可以满足公民意愿(分论点)。苏东坡(主体)通过治理西湖清除水草淤泥、开垦湖面让农民种菱角(做法:体现好政策),满足了公民“喝上水”、“少走路”、“多增收”的意愿(结果:体现满足公民意愿)。故而真正的好政策,是贴近公民心声、聆听公民意愿的。(对案例的分析)......
【示例四】2016国考市地作文——好政策可以满足公民意愿。
好政策可以满足公民意愿(分论点)。西湖周边的居民从前饮水困难、出行不便、收入微薄(从前),后来苏东坡来到杭州施行了治理西湖的好政策,清理了水草淤泥、修建了西湖路堤、开垦了湖面种植(后来),满足了居民便利饮水出行、增加收入的意愿。从西湖居民“喝不到”、“多跑路”、“收入薄”,到后来的“喝上水”、“少走路”、“腰包鼓”,可见公民意愿的满足有赖于好政策的施行(分析“从前”与“后来”不同产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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