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上行文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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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事业单位考试来说,公文知识考察的频率较高,在进行公文写作之前,对公文的行文规则进行掌握,也可以在选择文种会更加注意上行文写作需要注意的内容以及合理性,在上行文写作和使用中,我们应该注意哪些规则呢?
在公文写作中,上行文主要是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行文,一般多用于向上级机关请示事项,汇报工作,回答问题等,所有的公文行文都要确有必要,有没有不要不得随意行文,同时要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单位,一般不得越级行文,除此之外,上行文还有需要注意的行文规则,主要有以下几条: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在公文行文中要注意,有两个上级机关的情况下,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例如:湖北省教育厅的上级机关有湖北省人民政府及国家教育部,这时,根据行文事由主送一个上级机关,当确有必要时,才同时抄送,上行文不得抄送给下机关,会让下级机关无所适从。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例如:湖南省教育厅要进行教育改革,事关财力物力多个方面,属于重大事项,这时候请示上级教育部时要经过湖南省人民政府的同意,才能保证重大事项顺利开展,各方面配合到位。但是,诸如教科书需要更改错别字的小事,直接报送上级教育部门就可以了。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例如:陕西省西安市要建设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这类陕西省也无法做出决定的事项,需请示上级国务院,这个时候陕西省人民政府要提出自己的倾向性意见,同意还是不同意才能上报。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原因在于请示中的事项需要上级机关回复,而报告是不需要回复的,这样夹杂使得上级机关回复不回复都违背的公文处理条例,所以请示要一文一事。此处多是选择判断的形式去考查对知识的把握。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也就是说在日常工作中,机关名义和机关负责人之间不得行文,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就可以在机关和机关负责人之间行文,比如机关负责人李克强总理让山东省人民政府汇报脱贫的工作进展情况,就是可以的,除此之外的其他情况都不可以。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注意行文规则中的必要时,并不是所有都要抄送上级机关。
例:下列关于上行文规则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A、请示事项可以夹带在报告中
B、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C、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中,必须要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D、必要时可以抄送下级机关
答案:ABD。【解析】:根据上行文中规则,上行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不得抄送下级机关,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故本题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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