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招聘幼儿教师公告(42人)
2019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已公布。本次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招聘幼儿教师42人,报名时间:2019年1月28日--2019年1月30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黑龙江佳木斯富锦市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为提升学前阶段儿童培养水平,加强我市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解决富锦市中心幼儿园等7所幼儿园师资不足问题,按照国家及省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2名幼儿教师,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
(二)应聘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性别不限;
(三)学历、专业及相关资格要求
1、学历
全日制中专、大专及以上学历;
2、专业
中专学历专业必需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音乐学、美术学、心理学、教育学专业。
3、教师资格证
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
4、普通话水平
报考考生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所有招聘岗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富锦市特岗教师不得报名,已经在富锦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得报名;
(五)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聘用的方法进行。
五、发布公告
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月24日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富锦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六、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此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8日--2019年1月30日
上午8:00--11:00 下午13:30--16:30
(三)报名地点
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八楼会议室
(四)报名材料
报名考生应提交《2019年富锦市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带姓名的照片6张,并提供下列证件、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
3、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有工作单位的需出具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6、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的“项目生”,报名时需提供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就业部门审定的《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合同等相关资料。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享受相关政策性加分。
7、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等资料进行审查。
8、报名人员按要求准确填写,填写错误造成不良后果考生自负。
(五)相关说明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考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低于该比例报呈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降低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开考。
4、项目生及公益性岗位服务期限时间计算的节点为2019年1月1日。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及方式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进入面试考生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内容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要,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范围为现行学校相应教材,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各项成绩的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在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项通知时限内,不领取通知或到场的,或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或聘用资格。
(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八、政审、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 :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政审和体检程序人选。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程序,如笔试成绩相同,专业知识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程序。
政审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体检由富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政审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政审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聘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招聘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一)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有其它违纪情形的。
咨询电话:0454--2728808
0454--2339218
附件:
富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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