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 专业考试 >> 法律

2019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 25

发布:2018-11-30 15:18: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法律知识是黑龙江公务员要具备的,而这些内容在考试中都会有所体现。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对法律知识题型进行了整理罗列,以便考生更好的复习。
  在复习开始之初建议考生们选用权威出版社出版的省考教材,这不仅是保证了书的质量更保证考生的复习效果。全面备考黑龙江公务员资料详见2018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点击订购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结合黑龙江公务员考试备考教材为考生选出部分习题供考生练习。
 
  1.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居民身份证法的决定》,在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了(  )信息。
  A.家庭
  B.指纹
  C.婚姻
  D.民族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行使不同的职权,其中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的职权是:
  A.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
  B.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部分地区范围内进入紧急状态
  C.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D.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关于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王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可以并处罚金
  B.罚金数额的主要决定因素为犯罪情节
  C.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
  D.因对部分犯罪行为可单处罚金,所以罚金为主刑的一种



  参考答案与解析
  1.B【解析】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3条第1款修改为:“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关。”第3条增加1款,作为第3款:“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即在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中增加了指纹信息。
  2.C【解析】C项正确,我国《宪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十四)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A、B两项是国务院行使的职权,D项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3.D【解析】D项错误:《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故罚金属于附加刑而非主刑。A项正确: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故该项中判王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的做法是正确的。B项正确:《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C项正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判处罚金的做法是正确的。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18 http://www.hlj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23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