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牡丹江绥芬河选任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66人)
2018黑龙江牡丹江绥芬河选任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已公布。本次黑龙江牡丹江绥芬河选任人民陪审员66名。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黑龙江牡丹江绥芬河选任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
(一)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市公安局会同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从我市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市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二)资格审查。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意见。
(三)确定人选。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四)任前公示。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五)提请任命。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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