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双鸭山尖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选调公告
2018年黑龙江双鸭山尖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选调公告已公布。本次招聘矿转岗分流人员选拔窗口工作人员8名。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黑龙江双鸭山尖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选调公告
为尽快充实尖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工作人员队伍,满足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工作需要,实现“最多跑一次”的服务目标,决定面向尖山区福生、利民、有为三家公司的双矿转岗分流人员选拔窗口工作人员8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尖山区福生、利民、有为公司的双矿转岗分流人员。
二、选调条件和资格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身体健康、能胜任目前区政府16个部门59项综合业务的一站式办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大专以上学历;
4、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普通话标准流利;
5、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解除合同的;患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病史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17:00。
(二)报名地点。尖山区人社局劳动人事大厅(尖山区人民政府后二楼)。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需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网上学历认证的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型纸,各2份),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现场报名,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资格初审
1.报名人员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9:00至10月19日11:00。审查未通过的,将在审查栏中简要说明理由;报考人员以接到考试通知为准。考试过程不打印准考证,以身份证为准。
2.本次公开选调笔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五、选调方式
采取笔试、计算机实操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测试工作能力及专业素质,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按50%计入总分;实操和面试按50%计入总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内容是时事政治知识和方面写作,卷面分值为100分。
2、实操。主要考查应聘者的电脑打字速度、办公软件应用。面试和实操按50%计入总分。
3、面试主要审查应聘者相关材料,同时考查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各项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等。
六、录用及待遇
1、资格审查、笔试成绩、面试、实操成绩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三天)。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选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人社、纪检部门提出,人社、纪检部门认真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公示后进录用阶段,进入录用程序后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2、选调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调离窗口岗位,由第九名开始依次递补此窗口岗位。考虑到工作量较大,区政府给予每名窗口人员每个工作日补助40元。
3.公开选调中如有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及时在尖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微观尖山公众号和福生、利民、有为公司微信工作群等相关网站上发布,请予关注。
4.本次公开选调相关事宜由尖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人社局4243949。
尖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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