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龙江大庆市肇州县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2018黑龙江大庆市肇州县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8人公告已公布,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黑龙江大庆市肇州县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28人公告
为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县社区及城管局基层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1、社区18名,其中民主社区4名,建设社区3名,和平社区3名,团结社区4名,繁荣社区4名。
2、城管局基层事业单位10名。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省直管理单位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和城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城管局基层事业单位选调人员为男性。
3、年龄:社区为45周岁及以下(1973年4月1日之后出生);城管局基层事业单位为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之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
5、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2、按照相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人员及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受处分期间或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人员。
4、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采取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政审、体检、公示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选调方案,选调公告在肇州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发布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4月8日至4月12日;报名地点:县人社局考录股(306室)。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政府网下载填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人社局、编办会同选调单位相关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三)笔试
笔试由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社区岗位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社会管理知识及与社区工作相关的知识;城管局岗位主要考察应试者城市管理方面业务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四)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入政审考核,最后一名人选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同时进入考核。政审考核主要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了解其工作表现、政治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对体检不合格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选调资格,不进行选调。体检合格人员不足选调计划时,可以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政审和考核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对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手续。
咨询电话: 852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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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州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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