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辅助岗位雇员公告
2017黑龙江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辅助岗位雇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每日9:00-16:00(不含休息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黑龙江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辅助岗位雇员公告
为保障法制办日常网络运行安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岗位雇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辅助岗位雇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7年公开招聘辅助岗位雇员计划表》。
三、公告发布网站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
http://www.hrblaw.gov.cn
四、招聘对象
(一)社会人员;
(二)经国家教育部认证,具有相应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五、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4.考生年龄要求:35(含)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
2.具有从事网络管理、网站维护工作经历的优先;
(三)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招聘辅助岗位雇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一份(贴照片,另带4张近期2吋同版正面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及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7日至12月15日,每日9:00-16:00(不含休息日);
2.报名地点: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
3.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4.咨询电话:0451—84664840、0451—84664498
5.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以《通知》方式发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
本次招聘,笔试及面试均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及分值: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为一张考卷,内容包括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4)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请登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查询。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达不到1:3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设定笔试合格线,在合格线以上的也可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考生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规则。根据岗位实际需要,测评应聘人员计算机方面专业知识、专业实际运用能力等。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若面试成绩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总成绩
面试后,将考生的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依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高分者进入体检和考核。
(二)体检。体检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会同体检医院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该岗位可在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请关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通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照《哈尔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指导意见》(哈人社发[2011]68号)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招聘纪律
为使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监察室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1-84664096。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取消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7年12月7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