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东北师范大学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
2017东北师范大学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19日。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7东北师范大学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24人公告
根据《东北师范大学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与管理暂行办法》(东师校发字[2015]113号),根据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需求,并结合我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以外专业技术人员24名,具体如下。
一、学校概况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1996年成为首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拥有6个“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原名东北大学,建校于1946年,是中国共产党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占地面积167万平方米,其中本部校区占地73万平方米,净月校区占地94万平方米。(学校简介:http://www.nenu.edu.cn/253/list.htm)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3.一般应为硕士或博士学位毕业生,各学历阶段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教育,且毕业院校层次不低于我校。获博士学位者优先考虑,特殊专业考虑就读学校的专业影响或排名。
4.硕士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日后出生),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硕士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3周岁。
5.在校期间品学兼优,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6.具备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8.符合所应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需求信息及具体聘用条件详见《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教师以外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计划》。
四、招聘程序
1.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东北师范大学门户网站、东北师范大学岗位公开招聘与网上应聘系统、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19日
(2)报名要求:应聘者登录东北师范大学岗位公开招聘与网上应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实名注册并提交应聘材料(含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成绩单扫描件、获奖证书扫描件、执业资格证书扫描件及其他必要佐证材料等)。
3.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及招聘系统公布。
4.现场认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与网报信息一致)到现场校验,签订诚信承诺书,打印准考证。
5.资格考试
学校统一组织资格考试,通过笔试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居于应聘人总数的前70%者进入用人单位自主考核环节。资格考试排名、进入用人单位自主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及招聘系统公布。
6.用人单位自主考核
人事处按专业分别组建自主考核小组对应聘人以标准化方式进行考核,考核采取理论加试、实务操作和面试等方式进行。资格考试成绩和用人单位自主考核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折算后加和计算总成绩,取成绩最高者作为每个岗位的建议人选。
7.体检与考察
建议人选须到学校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结果由人事处备案,并通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及在校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无异议者,报学校审议。
8.审议与公示
学校根据用人单位的推荐意见,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学校门户网站及招聘系统公示。
五、聘任及管理
1.学校审议通过的拟聘人员,两年内按人才派遣方式聘用,人事关系和档案委托吉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管。派遣期内,按全民事业编制人员标准享受同等薪酬和“五险一金”待遇。
2. 派遣期内,接受用人单位的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用人单位可随时出具书面评价意见,报学校核准后退回吉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行择业。
3.派遣期满,考核评价为“称职”者,正式办理入校手续,按全民事业编制聘用,派遣期间的工龄和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六、纪律与监督
1.应聘人员出现下列行为,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立即清退:
(1)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的,提供虚假材料的;
(2)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
2.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公开招聘各考试环节公告将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和招聘系统即时公布,请考生留意查看。
联系方式: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85098029(人事处)
投诉举报电话:85098259(纪委、监察处)
工作日受理时间:08:00-11:30
13:30-17:00
东北师范大学
201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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