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公告
2017黑龙江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公告已公布,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9月7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笔试日期拟定于2017年9月13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准考证为准。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务员公开遴选公告
根据《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齐人社发[2017]2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2017年齐齐哈尔市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的通知》(齐人社发[2017]26号)要求,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员会(简称市委政法委)开展2017年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和职位
市委政法委涉法涉诉信访督查办公室科员1人。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齐齐哈尔市行政区划内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及县(市)公安局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中共党员;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4日,计算工作经历时间含试用期);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不限;
6、通过全国司法考试具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书;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统招硕士和博士学历的公务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9月5日及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确认
(一)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人员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9月7日止(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市委政法委政治部(市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16楼1612室)。
联系人:杨雪莲、杨宇
联系电话:0452-2791612
3、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携带: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2017年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公务员公开遴选报名表》(表格格式不得改动,正反面打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需在《报名表》上填写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4)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加盖本单位公章),《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复印件。
(5)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蓝底)3张。
(二)资格确认
资格审核员将审查确认结果当场告知报考人员。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具体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告知缺失的内容,由报考人员补充。对报考人员在资格条件方面存在异议的,由工作人员负责解答。
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遴选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7年9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到齐齐哈尔市党政办公中心1号楼16楼161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由市委政法委组织实施。
(一)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一科,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
笔试日期拟定于2017年9月13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以市委政法委发放的《市委政法委公务员公开遴选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二)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面试人选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员数量。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的内容和方式针对职位特点和要求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由市委政法委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报考人员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市委政法委派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六、公示与任职
市委政法委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市委政法委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期间,遴选公告等相关事宜将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站和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并保证所提供的联系电话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递补
面试前,若因考生放弃遴选资格等原因致使遴选职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至市委政法委办公会议集体讨论拟任职人员前,若因考生放弃遴选资格等原因致使遴选职位未达到规定的考察人选比例的,可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点击下载》》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8月31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