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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家电投二级单位总法律顾问招聘12人公告

发布:2017-04-14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国家电投二级单位总法律顾问招聘12人公告发布。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17年4月30日24:00。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7国家电投二级单位总法律顾问招聘12人公告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简称“国家电投”)成立于2015年6月,由原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与国家核电技术公司重组组建,是一个具备核电研发设计、工程建设、相关设备材料制造和运营管理的完整产业链和强大技术实力的核电开发建设运营商,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核电、火电、水电、新能源资产的电力企业,同时也是一个以电为核心、上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为中国五大发电集团之一。
  现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部分二级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总法律顾问,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法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国家电投认可的高级专业技术或职业资格;
  3.从事法律工作13年及以上,熟悉能源行业的法律法规及能源企业法律业务,了解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有处理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较强的判断分析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国家电投系统内人员,应具备担任集团公司总部高级经理、法律高级主管(或二级单位部门正职)职务经历,或担任集团公司总部经理、法律主管(或二级单位部门副职、法律副总监)职务3年及以上。
  国家电投系统外人员,应具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担任正处级职务2年及以上,担任副处级职务5年及以上,或具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8年及以上经历并担任过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或具有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取得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8年经历;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招聘:
  (1)受司法机关或原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原单位党纪、行政处分,尚处责任追究期内的。
  (二)特殊要求
  1. 应聘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岗的人员,需具备银行业等金融机构法律、风险管理岗位5年及以上从业经历。
  2. 应聘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岗的人员,需具备直接审阅英文合同及相关资料、用英语直接开展国际谈判的能力。熟悉境外电力项目投资并购业务。取得相关国际法律执业资格的优先考虑。
  四、岗位职责
  (一)领导法律部门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企业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二)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上市、产权转让、破产重整、和解及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法律意见;
  (三)参与企业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对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合同进行法律审核,建立健全企业法律事务机构;
  (四)协调处理诉讼、仲裁案件,对企业及下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五)组织开展法律风险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培训、外聘律师管理、法律咨询;
  (六)指导所属单位法律事务工作,对所属单位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
  (七)其它应当由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专业能力认证(笔试面试)、考察、审批、公示、体检、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17年4月30日24:00。
  2.报名方式:
  1)登录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招聘平台(http://zhaopin.spic.com.cn/hrjs/)在线注册、填写简历,并在线申请意向岗位。
  2)在线报名程序简介
  登录集团招聘平台后,选择“公开招聘”→注册→简历登记→点击左侧导航栏中的“搜索招聘需求”→在“工作单位”搜索框中模糊查找“总法律顾问”,即可搜索到与总法律顾问有关的职位。
  国家电投集团内部员工在登录集团招聘平台后,可选择“内部招聘”选项,后续流程同上。
  3)简历填写要求:
  ①简历信息应当尽量完善,能够全面展示应聘者情况;
  ②填写简历时,请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获奖证书,取得重大工作成果或其它资格证书扫描件上传;
  3.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准确填写本人直接联系方式,并保证通讯畅通;请勿重复发送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简历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甄选入围笔试人员。
  (三)专业能力认证(笔试面试)
  1.笔试与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2.笔试以法律基础考核为主,根据笔试成绩结果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以面谈和专业能力考核为主,面试时需携带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对符合岗位能力要求的应聘人员,由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人才学院颁发认证证书。
  (四)考察
  招聘二级单位对获得岗位专业能力认证证书的候选人进行评价考察。
  (五)审批
  考察人选经考察通过后,由招聘二级单位审定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体检
  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在公司网站对拟聘用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公示,明确监督渠道,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确定可予以录用人员组织进行体检。
  (七)录用
  1.公司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最终录用人选,发出录用通知。
  2.录用人员需执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的,正式聘任相应岗位,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考评不合格的,集团系统内人员返回原单位,系统外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调剂
  获得岗位专业能力认证证书的应聘人员,未能被所报单位考察聘用的,可以调剂使用,由其他有意向的招聘单位开展聘用工作。
  七、应聘须知
  1.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公司不承诺解决应聘人员配偶的工作问题;
  3.恕不接待来访。
  4.联系电话:010-6629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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