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2017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发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4月21日。报名地点: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大厅。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依安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解决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短缺问题,依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依安县水利基层总站、依安县乡镇水利站、依安县畜牧兽医总站、依安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依安县电子商务孵化中心、依安县乡镇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依安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依安县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依安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建筑材料推广站和依安县市政设施建设管理处为全额拨款城乡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30名(具体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9日--4月21日。
2、报名地点: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办公大厅。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7年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推荐信和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必须有所在单位的介绍信。
(3)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3张;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在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如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加分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对考生资格进行全程审核,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4)咨询电话:依安县人社局0452-7025180。
五、考试程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以聘用。其中:笔试占考试成绩的60%、面试占考试成绩的4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分值折合后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按报考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进入笔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如果末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2、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面试时间15分钟。
面试采取两次抽签,考生依据在候场室抽取的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设面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面试打分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形式进行,在分数汇总时,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根据招聘岗位按应聘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如有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相关政策的考生优先聘用,否则同等条件下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考核和体检
由县人社局和相关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出的岗位,依报考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依安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结束后5天内,如有岗位空缺可依次递补,逾期不再进行递补。
应届毕业生毕业时没有得到毕业证,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八、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被聘用的人员5年内不得调离本县域外工作。
九、相关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人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十、本公告由依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实施。
点击下载》》
依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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