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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建三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诊科医疗人员2人公告

发布:2017-01-04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建三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诊科医疗人员2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0日16时。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建三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急诊科医疗人员2人公告
  建三江人民医院为加强科室建设及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综合考评、公开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从业禁忌症;
  3、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1、急诊科医生2名。
  2、条件要求:临床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执业资格;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年龄45周岁以下。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条件的考生以实名的方式加543720865(建三江人民医院招聘群)QQ群,并在QQ群共享中下载《建三江人民医院社会化用工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发送到jsjzhuna@163.com信箱中。相关考务通知将通过QQ群的方式通知,请各考生注意查收(相关通知内容以QQ群管理员朱娜为准)。虚报、谎报以及扰乱正常考务秩序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7年1月4日-2017年1月10日16时。
  3、报名联系电话:0454-5802985,联系人:朱娜。
  (二)资格审核及报岗
  1、资格审核及报岗时间:2017年1月11日(星期三)8:00至16:00时。
  2、资格审核及报岗地点:建三江管局人社局。
  3、资格审核所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提供最高学历证书或相关证明,及所提供学历的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执业医师证书,相关职称资格证书;
  (3)有效身份证;
  (4)近期免冠蓝色背景正规一寸照片2张;
  (三)考试考核
  1、考试:实行考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考试考核办法:考试为笔试,面试考核为演讲和专业知识问答。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考核占总成绩的40%。
  2、考试实行加分制,计入折算后的总成绩,具体加分办法如下:
  (1)学历:第一学历为本科的加3分。
  (2)职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加3分,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加5分。
  (3)中共党员加2分。
  (4)复转军人加2分。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案。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笔试时间:2017年1月12日(星期四)上午(以准考证为准)。
  4、面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和加分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分数折算成40%为面试成绩。面试时间:2017年1月12日下午(以准考证为准)。
  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项成绩+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项。
  (四)体检
  参加考试考核人员根据最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入围体检。如有入围并列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社局和建三江人民医院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如有不符合相关规定人员,按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并将补录情况公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
  由纪检委部门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4-5790713。
  五、录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1400元/月执行。
  2、试用期满,由建三江人民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社会化用工管理,工资待遇按照人民医院分配办法执行,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缴纳单位负担保险部分。
  本公告由建三江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三江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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