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政策科普:回避关系
在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中,明确规定考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职位。那么何为回避关系呢?本文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为您介绍。
什么是回避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什么是直系血亲关系?
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上述回避关系的职位。
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预计在2017年3月启动,笔试预计在2017年4月举行。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不指定用书,目前备考的考生公共科目可参考最新版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复习。
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预计在2017年3月启动,笔试预计在2017年4月举行。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不指定用书,目前备考的考生公共科目可参考最新版2017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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