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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法律常识每日一题(58)

发布:2015-07-06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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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商标法及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在一件商标注册申请中,可以要求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注册同一商标
  B.乙公司可以将其已经核准注册的商标,用于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的商品上,并在商品上表明注册标记
  C.丙公司在其图形商标被核准注册后,又对该商标的图形进行修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D.丁公司在其商标被核准注册后,与戊公司合并成为一个新公司的,应当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2.某公司的印章由其工作人员刘某保管。刘某未经公司授权以该公司的名义与张某签订买卖合同,并加盖该公司印章,将该公司的一批产品卖给张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
  B.该公司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该公司于张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
  D.如果公司对该买卖合同不予追认,则该合同的当事人为刘某和张某
  3.当事人申请注册商标争议裁定的有效期限应在(  )。
  A.有争议注册商标经核准注册一年以内
  B.向争议裁定机关送交争议裁定申请之日起一年以内
  C.发现有争议注册商标之日起一年以内
  D.接到争议裁定机关受理争议裁定申请通知之日起一年以内
  4.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乙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
  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
  5.张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李某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
  





     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hljgwy.org)提供参考答案及解析
  1.C【解析】《商标法》第二十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注册同一商标的,应当按商品分类表提出注册申请。”故 A错误。《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故B错误。《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 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故C正确。如果商标注册人与另一企业合并后,仍以原注册人名义从事经营 活动,则不需要变更。故D错误。综上所述,本题选C。
  2.B【解析】无权代理的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如果甲公司进行追认,则该合同有效,如果甲公司不进行追认,则该合同无效。故本题选B。
  3.A【解析】现行商标法是2001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对于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修改前的1982年《商标法》所规定的时限是商标注册之 日起一年内。因此。申请人对现行《商标法》实施时注册已满一年的商标提出争议裁定申请,应适用修改前《商标法》的时限规定。《商标评审规则》(第五十九条 第二款)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而新《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 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 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故本题选A。
  4.B【解析】本题考察的可撤销合同的区分。本题中,记者买校长的房子是以一种胁迫的方式够得房屋。重大误解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或者合同当事人存 在认识上的错误不属于本题。乘人之危是指一方处于不利境地,对方利用其不利境地做出的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欺诈是指欺诈者使对方陷入认识错误,因认识错误 所做出的违反其本意的行为。因此,本题答案选B。 。
  5.C【解析】无因管理是指当事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法律事实。根据题目表述,邻居李某没有法定或 约定的义务为张某加固房屋。虽然加固张某的房屋是为了保护自己房屋安全,但是客观上是为了张某的财产安全,属于为了他人的利益。无因管理是否成立与管理结 果无关。只要管理人尽到一个正常人所能做到的管理且为他人利益,就构成法律上的无因管理。张某也应该支付管理人李某加固房屋所花费的必要费用,李某有权就 管理过程中所受损害向张某请求赔偿。因此,本题答案是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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