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七台河市人民医院招聘公告
2015年黑龙江七台河市人民医院招聘,本次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人,目前招聘公告已出。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hljgwy.org)提醒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4月23日;现场报名地点:七台河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五楼人事科(桃山区山湖路49号),报名咨询电话:0464-8669122。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满足七台河市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技术岗位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七台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七办发[2011]31号)的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职称、高学历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发布方式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人,具体招聘计划及招聘条件详见2015年4月14日《七台河日报》或七台河市政府网(www.qth.gov.cn)、七台河市人社局网站(www.qthrsj.gov.cn)等新闻媒体。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18周岁以上(1997年4月2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有三甲医院工作经历的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工作能力、业务水平和其他条件;
岗位及职务 | 招聘人数 | 学历要求 | 工作经历及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神经内科主任 | 1名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三级甲等医院15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的科室负责人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正高级职称,50周岁以下 |
妇产科医生 | 1名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三级甲等医院10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的技术骨干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副高级及以上职称,50周岁以下 |
腔镜室医生 | 1名 | 本科及以上 | 具有三级甲等医院10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的技术骨干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副高级及以上职称,50周岁以下 |
呼吸内科医生 | 1名 | 统招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有三甲医院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传染科医生 | 1名 | 统招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上 | 临床医学专业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有三甲医院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口腔科医生 | 1名 | 统招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上 | 口腔医学专业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有三甲医院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次招聘工作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时间:2015年4月21日-4月23日;
现场报名地点设在七台河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五楼人事科(桃山区山湖路49号),报名咨询电话:0464-8669122。
(二)报名的方式方法
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工作证明、二寸同版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考各职位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不得低于3:1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特殊职位需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考试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和严格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招聘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岗位采取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4月27日。
考试地点及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要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考生于4月25日上午7:30—11:00到市人民医院人事科凭借本人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需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如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员数量。
(二)面试
面试采取专业实践技能测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满分为100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来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折合前)者不予聘用。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市地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允许复查,复检必须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在市地级综合性医院进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被考核人员,考核由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及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执行。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招聘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重点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多种方式考核,择优聘用。
(五)公示
按照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同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有疑义者,可询问市人社局、市卫计委或市人民医院,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疑义者,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台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七台河市人民医院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