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5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事业单位招聘,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20名,目前招聘公告已出。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www.hljgwy.org)提醒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3月28日至2015年3月30日。报名地点: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0办公室(方正县方正镇城北新区县政府大楼三楼)。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专业类岗位笔试内容分为两部分,分别是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管理类岗位笔试内容分为两部分,分别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复习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15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
2015年度方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短缺的状况,根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哈人联[2004]1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方正广播电视台等13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20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等详见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blss.gov.cn/)、方正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rbfz.gov.cn/)发布的《2015年度方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以下简称《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详见《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知识扎实;
4、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3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和其它资格条件。详细内容请阅读《招聘计划》。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新录用的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考试聘用的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2015年3月28日起,考生可在公告网站下载《方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后,参加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携带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版免冠照片5张。2015年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包括学位证)的,应提供学校证明,证明中必须包含是否统招、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
符合政策加分的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三支一扶计划”人员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的报考人员,要提供毕业证书、入伍通知书、优待安置证和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次考试考务费100元。特困大学生凭市、区、县(市)级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原件)、低保证(复印件)或农村特困证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免除考务费。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8日至2015年3月30日。
2、报名地点: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0办公室(方正县方正镇城北新区县政府大楼三楼)。
3、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必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咨询电话:0451-57116059。
(二)考试
考试时间拟定在2015年4月3日至4月4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管理类岗位笔试内容分为两部分,分别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40分,申论满分60分。专业类岗位笔试内容分为两部分,分别是专业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40分,公共基础知识满分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阶段的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
笔试加分政策。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黑政发[2009]30号)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哈尔滨警备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征兵工作的意见》(哈政发[2010]9号)文件精神,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乡镇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笔试加10分,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再加2分;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3年内参加此次考试,报考乡镇级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县级事业单位的笔试加10分。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之和为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满分300分。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排序;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成绩。根据招聘计划按照1:1的比例由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的人选。
体检在方正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考核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具体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需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人选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围考生进行电话通知。
(四)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拟聘用人选在方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各高校规定的毕业时间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情况下,经协商后,应与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签订《聘用临时协议》,期间可到用人单位上岗实习,《聘用临时协议》包含实习期时间和实习期待遇等内容。待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原实习期时间计入试用期。
五、招聘纪律和组织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招聘工作由方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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