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黑龙江省黑河市考录高速公路警察面试确认通知
2012年黑龙江省关于黑河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拟参加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2012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报考2012年黑河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拟参加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2年10月10日-11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每天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联系电话:0456-8260792
地址:黑河市通江路31号(黑河市商贸大厦北侧)。
二、资格确认的范围:
参加资格确认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
三、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如不按规定时间确认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笔试成绩单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如:项目生和公益岗位的考生要出具省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手续),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及工作经历证明。
3、考生提供有关材料与所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4、资格确认的考生需要填写一份《2012年黑河公安机关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确认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此通知后,务必于2012年10月8日8:30-16:00主动与市人社局电话联系回复。联系电话:0456-8260767。
附件:1、2012年黑河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确认表.doc
2、2012年黑河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场确认时间安排.xls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