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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黑龙江省黑河市考录高速公路警察面试确认通知

发布:2013-05-21    来源: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2年黑龙江省关于黑河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拟参加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的公告


  按照《2012年黑龙江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就报考2012年黑河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拟参加面试考生现场资格确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2年10月10日-11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30-17:00


  每天具体安排详见附表。


  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联系电话:0456-8260792


  地址:黑河市通江路31号(黑河市商贸大厦北侧)。


  二、资格确认的范围:


  参加资格确认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的名次,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


  三、相关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如不按规定时间确认者,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笔试成绩单及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材料(如:项目生和公益岗位的考生要出具省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手续),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及工作经历证明。


  3、考生提供有关材料与所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4、资格确认的考生需要填写一份《2012年黑河公安机关考试录用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确认表,见附件,请自行下载。


  参加资格确认的考生在看到此通知后,务必于2012年10月8日8:30-16:00主动与市人社局电话联系回复。联系电话:0456-8260767。


  附件:1、2012年黑河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确认表.doc


  2、2012年黑河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现场确认时间安排.xls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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